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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湾简牍与汉史研究

1999-04-02 来源:光明日报 卜宪群 我有话说

1993年在江苏连云港东海县温泉镇尹湾村发现的尹湾简牍,是西汉东海郡郡府的文书档案,出自该郡功曹史师饶的墓中。这批文书有准确的纪年,系西汉晚期成帝时物。文书的完整性、系统性、细致性是以往出土简牍所无法比拟的,具有独特的学术价值,因而,它的出土在世纪末的汉史学界掀起一股热潮。

(一)揭开上计文书之谜。上计是汉代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中央集权行政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手段。每年秋冬岁尽,县邑要向郡国上计,郡国汇总后再向中央上计。《后汉书·百官志》注引胡广曰:“秋冬岁尽,各计县户口垦田,钱谷入出,盗贼多少,上其集簿”。据此,计簿也称集簿。胡广讲的是县上计郡集簿文书的基本内容,应与郡国上计中央的集簿文书大体相同。但是无论县或郡国的上计文书具体实例如何,我们从未见到过。因而对上计问题的研究也只能停留在现有的文献材料上。尹湾木牍一正上有隶书“集簿”二字,所记内容也与胡广所说基本吻合,学术界倾向这是东海郡向中央呈送计簿的底稿或副本。这个《集簿》为我们提供了上计文书的实例。第一,《集簿》记载了东海郡县邑侯国、都官、乡、亭、邮等行政机构的设置和吏员配备状况;记载了东海郡地区的东西南北界限及里数。这两项后面都有“如前”二字,表明与以前相比没有变化。其中将三老、孝、悌、力田与吏员分开单列,证明了他们不是政府官员。第二,《集簿》记载了东海郡的土地总数,种植宿麦亩数,春种树亩数,《集簿》云后两项“多前”,表明东海郡本年在农桑方面取得了成绩。第三,《集簿》记载了东海郡一年来钱谷出入方面的情况,与以前相比入大于出,说明财政管理也卓有成效。第四,《集簿》记载了一年来户口增加的具体数目,男女总数的分别统计,并特别注明了女子“多前”和“获流”的情况,显然意在向上级暗示郡政府为鼓励生殖和安置流民做了大量工作。第五,《集簿》记载了东海郡年在七十、八十、九十岁以上的老年人数及受王杖人数,表明尊高年的国家政策得到贯彻。但根据受杖人数和高年人数的比例来看,既往认为年在七十以上皆受杖的观点是错误的。第六,《集簿》“以春令成户”大约是说今春郡政府是如何根据春天诏令而新增多少户口及用谷数量的。简洁的笔法与文字将东海郡一年来的基本情况反映出来,仔细体会,我们不得不为编写者既平实又寓意深刻的高超语言技巧而感叹。汉政府对地方上计文书十分看重,多次严令不得欺瞒,但面对这样的计簿大约也无可奈何。与胡广所云相比,《集簿》没有“盗贼多少”的记载,但这不能否认其为计簿的性质;除了报喜不报忧的可能性外,是否还有其他途径上报也还值得研究。

(二)为研究汉代地方吏员设置和汉代地方长吏升迁制度提供了活的范例。简牍中关于太守、都尉府的吏员设置、县令长相、丞尉及属吏的设置、乡官、侯府吏员、郡国特种官的设置等,不仅提供了一些我们从未见到过的官职,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以往十分缺乏的郡以下吏员设置的具体状况。例如根据《汉律》太守府应有“卒史、书佐各十人”,但东海郡却有93人,说明西汉晚期地方机构吏员的急剧膨胀。以往认为县无大小皆有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但东海郡38个县邑侯国中竟有13个没有设尉。还有令史一职,学界认为西汉中叶以后少见史传,不再重要,可在尹湾简牍中令史不仅设置普遍,而且地位很高。乡官设置中亭数与乡数的对应关系及亭、乡的分别记载,确证乡、亭互不同属,使争论多年的乡亭关系问题从此一锤定音。5号木牍关于“赢员”的记载,是汉代官僚队伍管理已有定编原则的确证。《东海郡下辖长吏名籍》动态地记录了全郡长吏的升迁过程。《名籍》反映西汉地方长吏的流动性强,迁除途径广泛,既有来自公府九卿的属吏,又有来自三署的郎官;各级地方政权中的属吏,更是长吏的主要后备军。他们的升迁严格遵循着籍贯回避和按科目迁除的原则。既往认为察举制及各特科是汉代仕进制度的主体,但《名籍》中60%以上的长吏都不是由此途晋升,而是由“功”迁除的。所谓“功”并不是军功,而是指“累日以取贵,积久以致官”。它保证了一生与察举无缘、无特殊才能、而又终日埋头于日常行政事务的小吏有一条合理的流动途径,这是汉帝国政府突出日常事务重要性、稳定官僚基本队伍的一种妥善方法。这足以告诉我们要对汉代仕进制度的主体进行重新审视。

(三)为探讨汉代武库制度提供了突破口。武库是存放军用物资的机构和设施。《武帝永始四年兵车器集簿》是迄今为止所见汉代武库中记载内容最详细的一份档案,它说明汉代不仅边郡设库,内郡也设库。《兵车器集簿》逐项记载了乘舆等皇室器物和库存武备器物及其种类,总数达二千多万件。它为探讨兵器及其发展史、军事史提供了一手材料。如此庞大的兵器库存,是汉代地方军事力量和地方武器制造力量强大的表现,也是西汉晚期社会矛盾尖锐化的反映。

(四)补正《汉书·地理志》之误。简牍中的地名与《汉书》相参证,校正了《地理志》的一些错误。如“海曲”乃“海西”之误,“祝其”为“况其”之误,“于乡”为“干乡”之误,“兰祺”应为“兰旗”,“南成”应为“兰城”等等。同时为地名的起源与沿革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照资料,如“颖川”与“颍川”,“杨州”与“扬州”,“汝阴”与“女阴”,“丹杨”与“丹扬”、“丹阳”的关系等等。而简牍中一些郡县侯国统属关系与史书的互证,可看出行政区域演变的历程。

(五)填补了汉赋乃至古典文学史上的一个空白。《神乌赋》是一篇基本完整而又亡佚了两千多年的西汉赋。汉人视乌为一种孝鸟、神鸟。此赋以四言为主,用拟人手法描绘了乌的性格和悲惨故事。无论从题材、内容和写作技巧看都接近于民间文学。我们知道汉赋主要是描绘宫廷和上层贵族的生活,辞藻华丽,手法铺张,而此赋应属于俗赋的范围,为汉赋增添了一个新品种。同时也将我国古代禽鸟寓言文学及俗赋的产生时间提前了二百多年。

(六)为术数研究增添了新资料。简牍中的《元延元年历谱》、《元延三年历谱》、《六甲占雨》、《神龟占》、《行道吉凶》、《刑德行时》、《博局占》等,为研究汉代历法、时令节日、占卜、社会信仰等补充了新内容。而在汉代一个下层官吏的墓葬中埋藏着如此众多的术数文献,应使我们对汉代国家政治思想及民间信仰与官僚行政管理的关系进行深入思考。

除了上述内容之外,简牍对于书法史、档案史、社会史、人口史等多方面学科也具有重要价值。它所揭示和反映的历史层面十分宽阔和深厚,因而影响将是深远而巨大的。目前对它的研究还只是一个发端,而它注入的新鲜血液必将为二十一世纪的汉史研究带来新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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